另一方面,监管需要权责明确,全方位无缝对接。中国目前的药品辅料监管相对药品来讲比较薄弱,官方对于成品药的监管,只检测胶囊内成分,不检测作为辅料的胶囊。这就给了一些厂商可乘之机。因此必须有更加明确、具体、细致的法律法规,克服管理“碎片化”与脱钩现象,不给违规操作留一点空间。
行政法学院2010级9班张峰
第一,实体上的惩罚性赔偿。在我国,长期以来,产品质量法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中,都属于补偿性赔偿,在2010年施行的侵权责任法首次提出了“惩罚性赔偿”,cheap coach bags,第47条称“明知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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